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拖欠原告***的工程款60000元。被告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对该笔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二、被告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未支付完的工程款151565.7元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 法信超链:国家法律5篇??地方法规5篇??案例30篇??期刊117篇?? × 法信超链:国家法律4篇??地方法规2篇??案例15篇??期刊17篇?? ×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承担。(与前款一并给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7 |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