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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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惠州市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铭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横江三路支行 惠州市永盛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惠州市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7918.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4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惠州市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当事人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就其所负担的受理费直接向本院缴交,逾期未缴交,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26 |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