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沃动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息(自2020年5月29日起至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2020年4月28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利随本清;已支付的77.24元在利息中予以抵扣); 三、驳回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