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海南珠汽车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鲁0212执1867号

申请执行人北海南珠汽车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董振芳:

申请执行人北海南珠汽车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董振芳一案,本院(2016)鲁0212民初4332号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申请人申请,本院于2018年12月4日立案执行。依法向被执行人董振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11月26日从被执行人董振芳的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内划拨案款人民币1042元;于2019年11月27日从被执行人董振芳的中信银行2的账户内划拨案款人民币8006元;于2019年12月5日从被执行人董振芳的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内划拨案款人民币151587元。被执行人已缴纳全部案款。

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6)鲁0212民初4332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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