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乐耕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千叶食品有限公司 平度市世杰化工石粉有限公司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张家坊分理处 内蒙古乐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汉江秀水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按上诉人内蒙古乐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上诉人内蒙古乐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