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通银洲丝绸有限公司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苏0681执3318号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通银洲丝绸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银洲丝绸有限公司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归还启国用(1999)字第100019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所指的46398.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等十三项资产;诉讼费、公告费人民币163040.00元及迟延履行金。经本院于2019年9月23日立案受理,被执行人于2020年2月12日自觉履行人民币165386.00元,提取执行费人民币2346.00元,一般缴款书00467850,余款人民币163040.00元转付申请执行人。2021年1月4日,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清点移交启国用(1999)字第100019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所指的46398.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等十三项资产,申请执行人表示双方余无纠葛,向本院申请结案,本院予以准许。至此,申请执行人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银洲丝绸有限公司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一案的(2017)苏0681民初49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交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