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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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信卓越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5民初7365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伟,北京英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信卓越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一鲁。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满族,户籍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原告***与被告安信卓越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3日立案。2019年11月29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长陈一铮 审判员林上爽 审判员李甲军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雒子涵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