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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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此次执行的标的借款7723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20000元,被执行人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借款7723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20000元;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2-04 |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