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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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凯里市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法院 |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凯里市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凯里市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