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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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518236.13元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37.5元,由被告***负担。(已扣减)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