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告***名下以下银行账户的冻结: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户名:***,账号:62×××72;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户名:***,账号:89×××35;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户名:***,账号:62×××91_156_1;4、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名:***,账号:62×××86。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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