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万元,并从2020年5月5日起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对前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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