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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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万元,并从2020年5月5日起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对前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