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82执2468号

申请执行人杨霞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黔0382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赵历明、母应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赵历明、母应虎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杨霞64976元及利息(另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1、母应虎承诺于2021年1月份起每月15日前支付杨霞案款1000元,直至全部案款64976元履行完毕止。2、杨霞自愿放弃利息及其他执行请求。

如被执行人赵历明、母应虎未按以上协议内容履行,申请执行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综上,本案结案方式为:终结执行(和解长期履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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