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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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82执2468号 申请执行人杨霞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黔0382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赵历明、母应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赵历明、母应虎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杨霞64976元及利息(另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1、母应虎承诺于2021年1月份起每月15日前支付杨霞案款1000元,直至全部案款64976元履行完毕止。2、杨霞自愿放弃利息及其他执行请求。 如被执行人赵历明、母应虎未按以上协议内容履行,申请执行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综上,本案结案方式为:终结执行(和解长期履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