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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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告***、***、贵州化工建设公司银行存款600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告***所有坐落在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办事处官庄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柯城集用1996第XXXX号及地号XXXX号,宗地面积为XX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XX平方米)的查封及***所有的浙H×××××江铃牌、浙H×××××巡洋舰牌汽车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0-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