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告***、***、贵州化工建设公司银行存款600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告***所有坐落在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办事处官庄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柯城集用1996第XXXX号及地号XXXX号,宗地面积为XX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XX平方米)的查封及***所有的浙H×××××江铃牌、浙H×××××巡洋舰牌汽车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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