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省经协房地产开发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黑龙江省经协房地产开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12号恒润嘉园G座一单元一层三号房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黑龙江省经协房地产开发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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