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位于朝阳市双塔区的房屋,并将欠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补齐。

二、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在朝阳市双塔区房屋的户口迁出。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预交,已减半收取),鉴定费20,000元,合计20,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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