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源)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资源)
法院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由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管辖。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七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决定自行审理;

(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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