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13执8529号

胡鑫、叶建军:

申请执行人胡鑫与被执行人叶建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5583号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终1075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胡鑫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7350元,并缴纳执行费50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内容的申请部分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3执852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2月10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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