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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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汉能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汉能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金能移动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出资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1354.99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