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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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云南温泉山谷康养度假运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209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云南温泉山谷康养度假运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决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17
发布日期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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