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庆安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亿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54民初12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小兵,重庆宛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川亿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潘正海。 被告: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定明。 第三人:重庆市庆安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景富。 原告***与被告四川亿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庆安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熊军 人民陪审员张宏德 人民陪审员谭学军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付凯 |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