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5年12月21日所签订的《儋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承担本案违约金40628.2元(因该违约金已含于所付款项,无需再另行支付)。 三、驳回原告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394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