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大森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西大森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20529.3元;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西大森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收入120529.3元;

三、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山西大森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120529.3元的相应财产。

冻结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二年、不动产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1-01-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