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翔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广元强恒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南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广元强恒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364.00元,减半收取30682.00元,由原告广元强恒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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