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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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柏黛芬内衣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开设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360*************121的存款人民币825940.85元的冻结措施。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碧泫阁801房的查封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