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900000元; 二、冻结金融机构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