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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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淄博邦立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淄博邦立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397583.51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淄博邦立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以397583.51元为基数,其中自2019年3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的利息为7676.08元;其中自2019年8月20日起暂计至2020年9月19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为16876.60元;自2020年9月20日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LPR计算支付的利息),与上述第一项同时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32元,诉讼保全费2508元,由被告淄博邦立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7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