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中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运城市鑫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运城市绛县开发区金鑫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解慧、续伟、卢国杰、运城市绛县开发区金鑫贸易有限公司、乔瑞、陈文霞、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中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2914474.31元;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解慧、续伟、卢国杰、运城市绛县开发区金鑫贸易有限公司、乔瑞、陈文霞、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中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收入2914474.31元;

三、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解慧、续伟、卢国杰、运城市绛县开发区金鑫贸易有限公司、乔瑞、陈文霞、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中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价值2914474.31元的相应财产。

冻结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二年、不动产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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