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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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中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运城市鑫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运城市绛县开发区金鑫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解慧、续伟、卢国杰、运城市绛县开发区金鑫贸易有限公司、乔瑞、陈文霞、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中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2914474.31元;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解慧、续伟、卢国杰、运城市绛县开发区金鑫贸易有限公司、乔瑞、陈文霞、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中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收入2914474.31元; 三、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解慧、续伟、卢国杰、运城市绛县开发区金鑫贸易有限公司、乔瑞、陈文霞、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中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价值2914474.31元的相应财产。 冻结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二年、不动产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