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灿瑞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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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1民初598号民事判决;

二、杭州灿瑞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股权转让款3200万元及利息(至2019年1月27日,利息合计18907333.33元;此后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利息按年利率12%标准计付);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69400元,由***负担82386元,杭州灿瑞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870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87014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8
发布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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