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驿城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支付代偿款54894.92元及该款违约金(以54894.92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7日至该款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二、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支付保险费31352.67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195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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