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高信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渝0153执3762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区间的限制。被执行人为法人的,申请人亦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审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