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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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湛亿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向原告广州湛亿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借款38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8000元为本金,自2019年2月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本案受理费414.12元,由被告***负担(该受理费已由原告广州湛亿贸易有限公司预交,原告广州湛亿贸易有限公司同意被告***在判决履行期限内向其迳付)。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