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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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徽省美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蒙城县新电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亳州益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亳州益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蒙城新电力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安徽省美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亳州益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蒙城新电力分公司工程款2192100元。 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336元,减半收取12168元,由安徽省美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