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河源市川湘建材有限公司 河源和兴水泥有限公司 广东大睿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广东大睿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向原告河源市川湘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7863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销售总额1150000元的万分之五为计算标准)。 (上述款项交本院转原告河源市川湘建材有限公司收领,本院账户: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紫金县支行,账号:20×××76) 本案受理费784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921元,保全费2700元,合计6621元,由被告广东大睿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