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恩施鑫益雷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被申请人重庆宝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奉节支行营业部XXX账户内的存款24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23
发布日期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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