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182执恢760号

金文忠、马银昌、金满君:

申请执行人金文忠与被执行人马银昌、金满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08)建民二初字第01594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金文忠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1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银昌、金满君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182执恢760号案件【原案号(2009)杭建民执字第356号】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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