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贺林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青岛海事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72民初269号

原告:烟台打捞局。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杨晓仁,该局局长。

被告:安徽贺林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打捞局与被告安徽贺林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海难救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烟台打捞局在本院依法送达预交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李军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刘慧萍

裁判日期 2020-01-21
发布日期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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