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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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执行人***在收到本执行裁定后五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33000元及利息并支付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902元。 二、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2567元。 三、冻结、划拨上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财产价值与本裁定第二项确定的数额相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