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双虎涂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德瑞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武汉双虎涂料有限公司货款199127.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132837.5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7日起计算至2018年10月17日;以82837.5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以64580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以212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以3051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二、驳回原告武汉双虎涂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31元,减半收取计2216元,保全费1570元,合计3786元,由被告江苏德瑞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