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阳朔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桂0321刑初102号刑事判决书中判决***处罚金1000元、没收作案工具华为手机一部的内容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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