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振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冶金机械厂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山东冶金机械厂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张店区南定新村路1号,产权证号为01-1315182的房屋一套。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振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12,902,88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冶金机械厂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