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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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一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青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浙江一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给原告***缴纳的旅游保证金50000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从2019年7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扣除已支付的5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浙江一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