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乾道房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川1304执661号

谭海生、蒲蓉、四川乾道房地产有限公司:

谭海生、蒲蓉与四川乾道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8039.00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由四川乾道房地产有限公司向谭海生、蒲蓉支付违约金64240元,此款已执行完毕。其他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诉讼费160元、执行费863元已收讫。至此,谭海生、蒲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南中法民终字第10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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