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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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782执保490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满族,个体,辽宁省。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满族,农民,辽宁省。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辽宁省。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纠纷执行一案,(2020)辽0782财保1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22日向北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保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至此本案保全得到实现。 本院认为,(2020)辽0782财保490号案件已经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申请执行人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北镇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0782财保490号案件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 :佟大志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李昱萱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