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85287元;

二、解除对被保全人***的位于惠州市麦地黄田岗光耀城市商品房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5
发布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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