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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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百色市容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34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履行的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案件受理费2380元、减半收取119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070元,共计22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