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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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仁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保全申请费4289元、公告费260元,合计4549元,由原告***、***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669元,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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