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823执1109号

何明孝:

本院在执行何明孝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中,剑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823刑初89号刑事判决书,于2020年12月8日移送执行,责令何明孝缴纳罚金300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何明孝已经主动履行罚金缴纳义务。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2020)川0823刑初89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罚金内容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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