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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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宏宇建筑防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宏宇建筑防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2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二、查封作为担保财产的登记于申请人***名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48号0幢11-167(不动产权证号:洛房权证市字第××号)房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