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漳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303执恢2019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杭州漳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杭州漳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诈骗罪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标的1500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